1、义务法律顾问郑慕智律师及其胡百全律师事务所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持,确保基金的运营始终符合法律规范。
2、CBE,JPWoo Pak Chuen,1910年1月3日-2008年4月30日,香港律师,1945年创办胡百全律师事务所,曾任九龙巴士香港益力多主席及廖创兴银行董事,历任市政局民选议员及行政立法两局非官守议员,1972年至1974年担任立法局首席非官守议员香港息影艺人黄夏蕙早年与胡百全结识,黄夏蕙虽然表示两人。
3、目前,香港律政司香港律师会已经在加大推动相关律师所进入武汉成都等中心区域城市早在2002年11月,香港胡百全律师事务所在成都设立代表处,这是香港律师界首次在西南地区设立律师事务所代表处继鄂港两地法律界在2002年签订框架性合作协议之后,湖北省律师协会与香港律师公会于2005年12月在武汉签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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