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系(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区别)

普通法系(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区别)

英国美国加拿大1英国的普通法制度是以源于日耳曼习惯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2美国的法律体系主要基于英国的普通法制度,但也有一些成文法3澳大利亚的法律体系与英国相似,也是以普通法为基础;香港是普通法系普通法系是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体系,包括英国美国加拿大印度马来西亚等许多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体系普通法系的特点是强调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强调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必须遵循法律的原则和程序,强调法律的适用必须遵循法律的原则和程序,强调法律的适用必须遵循公正公平。

2商法作为私法的特别法,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为了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以效率为其主要价值目标,规定商品交易中商事主体从事商行为应遵循的公司合伙票据保险破产等制度现代商法的内容急剧扩张,逐渐融入大量国家管制的内容,其边界逐渐模糊大陆法系各国民法与商法的关系存在着民商合一与民商。

63 0 2024-09-24 新闻